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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房山区委员会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房山区青年安全生产 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09 12:00:00

  各乡镇、局、公司、区直属单位团委(团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员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投身安全生产实践。结合我区实际,团区委、区安监局决定开展2018年房山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房山区委员会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创建对象

  企业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

  三、创建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团的基层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活跃,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和支持团的工作。

  2.原则上,在岗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35周岁(含)以下青年占职工人数的60%以上,创建单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岗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两年内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5.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和有形的创建载体,创造便于借鉴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6.各乡镇、局、公司团委开展本级别创建推荐和认定活动。

  (二)工作业绩

  1.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集体应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改进生产作业现场条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观。创建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应达到北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以上,小微企业要达到小微企业岗位标准化达标标准。

  2.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集体应拥有至少一项安全生产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方法、技术手段,或结合自身实际,长期坚持一项安全生产工作模式,达到提升安全水平的目标。

  (三)附加分

  1.争创集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北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标准。

  2.争创集体所在单位获评北京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3.其他突出业绩。

  四、创建内容

  1.突出创建过程,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创新活动形式与内容,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树立青年爱岗敬业的理想信念,进一步明确工作主题;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

  2.注重岗位实践,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创建集体要积极开展“安全竞赛”和“青年创新创效”等安全生产活动和主题团日活动,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安全管理专项论文评优等活动,着力提升青年职工安全生产实践水平和理论基础。

  3.强化安全规范,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创建集体要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尊重青年职工的主体地位,发挥青年职工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围绕影响企业本质安全的各个要素,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活动,协助企业创新和改进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鼓励和引导青年职工发挥首创精神,积极为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作贡献。

  4.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集体要制定岗位创建方案、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和创建考核评价标准,明确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保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创建活动要记载详实,工作台账清晰规范,确保出实效、出成绩。

  五、创建步骤

  2018年房山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

  1.企业申报(2018年10月)。

  各级团组织和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要求,倡议全区各级企业青年集体积极参与活动,开展申报工作。符合创建条件的青年集体,于2018年10月27日前,通过邮箱(邮箱地址附后)填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申请表,将附件1纸质版及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团区委城区部。

  2.企业创建(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

  工作启动(2018年10月)。制定企业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创建活动有关工作,倡议全区各车间、班组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安全生产宣传活动(2018年10月)。在企业创建期间,组织各青年集体分别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五小攻关”活动。

  (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2018年10-11月)。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对创建单位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抽查。

  (4)房山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评审会(2018年11月)。

  3.考核评选(2018年12月)。

  团区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结合各自职能对申报的青年集体进行考核评选,评选出10家区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4.表彰宣传(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

  对2018年区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进行联合宣传表彰。并邀请新闻媒体对部分受表彰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深入报道。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搭建青年生产安全示范岗创建信息、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安全生产典型事迹交流新平台。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取得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在政策、人力、经费和环境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质量。

  2.严格考核。各单位要突出创建主题、完善创建标准、细化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流程,严格开展创建考核工作,既注重日常创建、又注重集中行动,既注重宣传教育,又注重实践行动,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创建活动持续开展。

  3.加强指导。各单位要对新确定的创建岗位进行跟踪指导,完善创建制度,落实创建措施,规范创建管理,保证创建活动成效;要及时深入了解创建情况以及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予以解决,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规范性。

  4.大力宣传。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开办专栏、播放视频、制作专题片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标准化操作示范图板、安全标识牌等有形化载体的建设,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全社会的安全责任意识。

  

  附件:

  1.2018年房山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申请表

  2. 2018年度房山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申请明细表

  3. 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

  

  团区委联系人:张聪  杨尚儒

  电话:89350082 传真:89350446

  报送材料电子邮件地址:fstqw@qq.com

  

  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联系人:刘亚非   宿晓彤

  电话:89360983

  

  共青团房山区委员会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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