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度房山共青团 “达标创优”活动奖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30 04:49:00

  各团工委,各乡、镇、局、公司、学校团委,各直属团总支:

  2015年,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根据房山区域发展定位,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新标准、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适应发展新常态,实现发展新转型,展现了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时代风貌。

  全区各级团组织坚持党建带团建,广泛开展“达标创优”活动,着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在共青团各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共青团房山区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评选表彰房山区五四红旗团委、房山区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奖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房山区五四红旗团委(10个)

  团委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团员发展工作,能够引导团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组织对团员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房山区五四红旗团支部(10个)

  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团支部书记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团的组织生活;能够正常发展团员,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到位。

  3.优秀团干部(名额分配121,实际评选100名)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所做指示和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成绩显著。

  4.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123,实际评选100名)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5.房山区优秀志愿者组织(10个)

  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志愿者组织和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团组织。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6.房山区优秀志愿者(10名)

  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志愿精神,服务业绩突出;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7.房山区优秀社区青年汇专职社工(10名)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工作认真主动,善于创造,有很强的责任心,工作态度积极上进,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同事,严于律己。能够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能够打造本社区的活动品牌,能承办上级单位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报送活动信息,能够经常总结、凝练工作经验,及时反映社区青年的思想动态;积极争取公益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无偿赞助和支持;通过开展社区活动联系培育青年社团和自组织,促进社区青年汇长远发展;地区领导、青年及其它社会群体对社区青年汇的认可度较高。

  二、评选方式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志愿者组织等集体奖项和优秀社区青年汇专职社工由团区委根据全面工作表现进行评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等个人奖项由基层单位上报进行评选。

  各乡、镇(街道),各委、办、局等二级团(工)委,各直属团总支,团委(总支)书记本人不在申报范围内。参评人员向基层一线倾斜,各乡、镇(街道)机关干部报送比例不超过50%。团区委将根据全区各单位推优申报情况统筹评比,择优评选。未完成团费收缴、团内统计工作的团组织,原则上不能参加本年度各类先进的评比。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各二级团组织应在对基层团组织进行考核、检查的基础上,严肃地认真进行筛选、推荐工作,在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的前提下,根据分配的报送名额(附件1),于2016年4月8日中午11:00前将申报名单(请将名单进行排序,评选将差额进行)、申报表(附件2)、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登记表请正反打印),报团区委组宣部(区政府80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团区委组宣部邮箱:fstqw@qq.com。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房山区五四红旗团委”、“房山区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奖项是形成基层团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听取本单位党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严格标准、严把程序,确定申报名单。各项先进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

  各项先进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本通知电子版可到团区委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

  联 系 人:齐  欣   王海燕

  联系电话:89350082

  地    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808室

  附件:1.2015年度各系统先进名额分配表

  2.房山区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申报表

  3.房山区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4.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联系我们 | 机构设置 | 通知公告 | 志愿者风采
友情链接: 中国共青团网 北京共青团网 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房山信息网 青年之声
单位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一号   联系电话:(010)89350446   电子邮箱:fstqw@bjyouth.net
版权所有:共青团北京市房山区委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京ICP备05007183号   网站建设多维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