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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北京市青年文明号创建认定暨“青春建功十三五”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19 05:27:00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北京市
青年文明号创建认定暨“青春建功十三五”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团区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十三五”开局之期建功立业,特开展北京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认定工作暨“青春建功十三五”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通过开展北京市青年文明号创建认定工作暨“青春建功十三五”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改革创新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形式和内容,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倡导良好职业道德,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弘扬高度职业文明,为建设世界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范围
      北京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应是以青年为主体,建制稳定、面向大众的窗口、服务类工作集体,一般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岁的负责人。往届获得并仍保持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应由所在区局级团组织复核后并报市青年文明号创建认定领导小组备案。
      三、工作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31日)
      1.制定创建方案。各有关集体要按照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应创建方案,成立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号长及成员。确定创建目标、创建举措,公布创建承诺、创建口号等。各创建集体负责人向相关领导汇报,邀请所在单位一名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指导员。此外创建集体应邀请一名本单位以外人士担任观察员,监督创建方案实施。
      2.开展创建动员。各级团组织要对照青年文明号创建要求,召开动员大会,积极通过内部媒介平台如微信、微博、QQ群等,鼓励号召青年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在单位内外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创建集体要向服务公众亮明创建身份,在服务和活动中佩戴或悬挂有青年文明号统一形象的标志。
      3.实施创建申报。基层团组织要敦促符合条件的创建集体填写申报表,并报送至所属上级区县局级单位团委进行筛选、把关;确定创建名单并填报《2016-2017年度北京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申报汇总表》。往届已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由所在区县局级团组织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集体继续挂牌,并填写复核汇总表。以上各材料于2016年7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北京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团市委相应战线部门,最终汇总至企业工作部。
      (二)活动创建阶段(2016年8月1日-2016年11月30日)
      各创建集体要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着重参与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各创建集体应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学习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等相关政策,学习青年文明号品牌的活动背景、精神内涵、优秀案例等,最终带动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通过创建北京市青年文明号,努力成为各个岗位的行家能手,服务首都、京津冀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实施一次服务创新。各创建集体要围绕“青春建功十三五”主题,结合人民群众切实需求,展现所在行业、所从事职业的特点,实施至少一次服务创新活动。服务创新活动要有创新理念,学习借鉴先进服务理论和成功经验;要有创新举措,如开展服务承诺、便民服务、延伸服务等;要有实际成效,凝聚社会正能量,实现在平凡岗位上建功立业。
      3.开展一次志愿活动。各创建集体在青年文明号认定过程中,要发挥岗位技能优势,开展一次具有行业和职业特点的志愿活动。活动内容应符合青年文明号精神内涵。
      4.发表一篇朋友圈文章。通过编发至少一篇图文结合、灵活多样的微信朋友圈文章形式,截取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一个片断,传播本集体创建青年文明号亮点活动或动人故事。文章的阅读量、转载量将作为认定的参考内容。本次活动将单独设立“最佳传播奖”,鼓励微信文章内容好、扩散广的创建集体。
      5.拍摄一段微记录视频。利用手机、相机等录影录相器材,以“秀出我的文明风采”为主题拍摄一段视频,视频内容要包括创建团队集体形象(人物、口号等)、专题学习、服务创新、志愿者活动、朋友圈截图等,重点突出创新服务内容,体现青年文明号精神。本次活动将单独设立“秀出我的文明风采”视频优秀奖,并作为评定的重要参考内容。
      (三)活动认定阶段(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31日)
      1.本单位自评。区局级单位对本单位参与创建的所有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自评(附件3),根据青年文明号的评比标准,逐条逐项比照,查找工作的不足、对照要求组织整改并遴选优秀集体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2.行业互评推荐。按行业、领域、系统组成评选小组,邀请相关委办部门负责同志、老号长、媒体人士等通过实地考察、集中汇报等形式进行打分,实行差额评选,将结果向北京市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进行推荐。
      3.主办单位评审。北京市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以各单位、行业、系统自评互评结果为重要依据,进行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评审,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最终认定集体。
      4.社会监督机制。邀请社会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动员组织社会力量进行随机匿名体验式访问。社会公众可拨打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对青年文明号的创建、评选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宣传推广阶段(2017年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加强对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宣传推广,在优秀创建集体中选取典型,助力文明传播。一是选取优秀微信文章到热点公众号进行推送;二是帮助创建集体棚拍形象宣传照片;三是利用青年文明号网络平台展播先进集体视频资料;四是择优在公交车身等媒体进行刊登,选择固定线路作为北京市青年文明号线路;五是通过青年晚自习等品牌栏目采访宣传优秀创建集体;六是以团课形式组织优秀创建集体走进基层,开展励志故事讲述活动,通过全媒体的运用更大范围传递职业文明。
      四、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管理。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导向,加强监管,确保质量,保证创建活动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加强宣传,培养典型。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努力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营造浓郁的创建氛围。
    (三)深入基层,扎实推进。创建活动要做到抓重点、带全局,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深入基层,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及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加强调研,重点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积极推进,鼓励创新。各团工委、行业协会团委要积极推进创新集体参与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鼓励以新的形式、内容进行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尤其注重推进非公企业的优秀集体参与创建,发挥青年文明号在新兴产业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企业工作部:刘子伟
联系方式:63087245
青农工作部:李银华
联系方式:63087366  13581998783
电子邮箱:qnb@bjyouth.net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617室
邮编:100005
附件:
1.北京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申报表(各创建集体上报,区局级团委必填)
2.2016-2017年度北京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申报汇总表(确定创建名单集体必填)
3.2016-2017年度北京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汇总表(往届已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必填)
4.北京市青年文明号认定参考细则(各创建集体必读)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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