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关于重新认定和申报2018-2019年度房山区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11 11:51:00

  各团工委,各乡镇、局、公司、学校团委,各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和《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切实发挥“青”字号牌活动作用,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和优良作风,团区委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认定创建青年文明号、申报青年突击队、青年岗位能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青年文明号集体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35岁以下青年占大多数,平均年龄低于35岁,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

  2.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高尚;

  3.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完整、明确、先进的管理标准或规范;

  4.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诚实守信、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好、社会评价好;

  5.围绕本系统、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团的活动,根据青年特点组织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团的工作生动活泼、扎实有效,青年素质有明显提高;

  6.在青年文明号集体中要有相当数量的各级青年岗位能手,并不断加大青年岗位能手的培养力度;

  7.有成熟的典型经验,在本行业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二、创建“青年突击队”的基本条件

  1.团队成员思想进步、责任心强、业务技术过硬;人员构成相对稳定,人数不少于5人,35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可以是整建制的青年班组,也可以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的青年团队。队长应由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思想好,专业技术过硬,负责团队生产、安全、质量、技术、现场管理等具体任务及协调工作的业务骨干担任。

  2.团队任务具有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在努力推进“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完成全区重点突击、攻坚任务过程中,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勇于奉献,敢于吃苦,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生力军作用。

  3.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争创本单位或本系统一流成绩的奋斗目标、保障措施和工作能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导师带徒、学习交流等活动成效明显,在青年人才培养、推荐、输送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青年岗位能手”的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甘于奉献;

  2.技艺精湛: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开拓创新:结合岗位工作,勇于开拓,利用现有物质和知识条件,在产品、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方面进行创新,并获得一定有益效果;

  4.业绩突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

  5.代表性强:在业务技能、创新理念等方面具有显著行业代表性,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区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等先进集体成员优先推荐;

  7.已获得过市、区级青年岗位能手的青年员工原则上不再参评。

  四、评选范围

  全区团系统符合创建条件的青年集体和个人。

  五、实施步骤

  (一)创建环节:

  2017-2018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申报工作分为,申报、创建、评选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8年7月10日-2018年8月10日

  申报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各单位所在团组织请于8月10日前,将相应申报表(附件1、2、5、6)及相应事迹材料报团区委城区工作部。

  2.第二阶段:2018年8月10日-2019年3月1日

  各有关集体要依照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创建方案,成立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号长及成员。确定创建目标、创建载体,公布创建承诺、创建口号,建立工作台帐等。

  各创建集体要紧密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充分挖掘工作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人才培养、业绩增长和文化传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提升。

  参与创建集体要在工作场所张贴服务口号和服务标准,鼓励成员上岗佩戴“争创青年文明号”标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建功竞赛”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团组织要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及时发布创建动态,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积极的舆论氛围。

  各创建集体要发挥所在行业、职业优势,面向社会开展至少一次特色公益活动。如就教育、医疗、交通、环保、安全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提供免费咨询、义卖、捐助等志愿服务,或联合公益组织、社区青年汇开展特色宣讲、组织文体活动。活动形式不限,但要主题鲜明、内容丰实、反响热烈。

  3.第三阶段: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31日

  评选环节采取单位自评、行业互评和主办单位评选三个环节进行:

  本单位自评。本单位参与创建的集体进行自评,遴选优秀集体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行业互评推荐。按行业、领域、系统组成评选小组,通过实地考察、集中汇报等形式进行打分互评,向团区委进行推荐。

  主办单位评审。团区委以各单位、行业、系统自评互评结果为重要依据,进行集体评审,确定最终认定集体。

  评选出的2018-2019年度房山区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岗位能手将通过多种媒体进行推广,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团区委将在获得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岗位能手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向团市委推荐参加市级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

  (二)重新认定环节

  1.已获得房山区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要按照《房山区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7)的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总结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将重新认定申报表(附件3)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总结报团区委城区部。

  2.团区委将对重新申报单位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集体继续挂牌。并填写《房山区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汇总表》(附件4)以备抽查和社会监督。

  3.团区委将在本次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召开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推进会,邀请相关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进行发言,交流创建经验,促进各创建集体共同提升创建工作效果。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区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主动与系统相关部门配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申报及评选工作。

  2.完善措施,深化内涵。要研究制定深化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方案,整合团内资源,增加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科技含量、文化内涵和人才效益。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参与创建集体要在工作场所张贴服务口号和服务标准,鼓励成员上岗佩戴“争创青年文明号”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团组织要积极运用公共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手段,及时发布创建动态,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积极的舆论氛围。

  4.各创建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箱,公布区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监督电话及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曾获得国家级、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集体,请填写《市级及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汇总表》(附件6),一并报送团区委城区部。

  

  附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3YEbxp42XRCt_FIVrBEcA 密码: su9j

  1.房山区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申报表

  2.房山区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申报汇总表

  3.房山区青年文明号重新认定申报表

  4.房山区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汇总表

  5.房山区青年突击队创建申报表

  6.房山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7.房山区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共青团房山区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联系人:张聪、杨尚儒;联系电话:89350082;传真:89350446;邮箱:cqb@fstqw.net)


附件:
  • 附件.zip
  •  

    联系我们 | 机构设置 | 通知公告 | 志愿者风采
    友情链接: 中国共青团网 北京共青团网 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房山信息网 青年之声
    单位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一号   联系电话:(010)89350446   电子邮箱:fstqw@bjyouth.net
    版权所有:共青团北京市房山区委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京ICP备05007183号   网站建设多维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