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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认定和申报2017-2018年度“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18 04:49:00

  各团工委,各乡镇、局、公司、学校团委,各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引导我区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内涵,团区委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认定创建“青年文明号”和申报“青年岗位能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青年文明号集体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35岁以下青年占大多数,平均年龄低于35岁,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

  2、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高尚;

  3、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完整、明确、先进的管理标准或规范;

  4、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诚实守信、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好、社会评价好;

  5、紧紧围绕本系统、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团的活动,根据青年特点组织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团的工作生动活泼、扎实有效,青年素质有明显提高;

  6、青年文明号集体中要有相当数量的各级青年岗位能手,并不断加大青年岗位能手的培养力度;

  7、成熟的典型经验,在本行业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二、“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技艺精湛: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业绩突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

  4、代表性强:在业务技能、创新理念等方面具有显著行业代表性,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区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先进集体成员优先推荐;

  6、已获得过市、区级青年岗位能手的青年员工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评选范围

  全区城区、青农、学校各系统符合创建条件的青年集体和个人。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环节:

  2017-2018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创建申报工作分为,申报、创建、评选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7年7月25日-2017年8月10日

  重新认定、申报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各单位所在团组织请于8月10日前,将相应申报表(附件1、2、5)及相应事迹材料报团区委城区工作部。

  2、第二阶段:2017年8月10日-2018年3月1日

  各有关集体要依照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创建方案,成立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号长及成员。确定创建目标、创建载体,公布创建承诺、创建口号,建立工作台帐等。

  各创建集体要充分挖掘工作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人才培养、业绩增长和文化传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提升。

  参与创建集体要在工作场所张贴服务口号和服务标准,鼓励成员上岗佩戴“争创青年文明号”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团组织要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及时发布创建动态,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积极的舆论氛围。

  各创建集体要发挥所在行业、职业优势,面向社会开展至少一次特色公益活动。如就教育、医疗、交通、环保、安全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提供免费咨询、义卖、捐助等志愿服务,或联合公益组织.社区青年汇开展特色宣讲、组织文体活动。活动形式不限,但要主题鲜明、内容丰实、反响热烈。

  3、第三阶段: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31日

  评选环节采取单位自评、行业互评和主办单位评选三个环节进行:

  本单位自评。本单位参与创建的所有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自评,遴选优秀集体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行业互评推荐。按行业、领域、系统组成评选小组,通过实地考察、集中汇报等形式进行打分互评,向房山区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进行推荐。

  主办单位评审。房山区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以各单位、行业、系统自评互评结果为重要依据,进行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评审,确定最终认定集体。

  评选出的2017-2018年度房山区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岗位能手将通过“青春房山”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推广,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团区委将在获得房山区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向团市委推荐参加市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

  (二)重新认定环节

  1、已获得房山区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要按照《房山区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7)的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总结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将重新认定申报表(附件3)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总结报团区委城区部。

  2、团区委将对重新申报单位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集体继续挂牌。并填写《房山区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汇总表》(附件4)以备抽查和社会监督。

  3、团区委将在本次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召开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推进会,邀请相关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进行发言,交流创建经验,促进各创建集体共同提升创建工作效果。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区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主动与系统相关部门配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申报及评选工作。

  2、完善措施,深化内涵。要研究制定深化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方案,整合团内资源,增加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科技含量、文化内涵和人才效益。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参与创建集体要在工作场所张贴服务口号和服务标准,鼓励成员上岗佩戴“争创青年文明号”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团组织要积极运用公共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手段,及时发布创建动态,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积极的舆论氛围。

  4、各创建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箱,公布区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监督电话及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曾获得国家级.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集体,请填写《市级及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汇总表》(附件6),一并报送团区委城区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学伟

  联系电话:89350279

  传    真:89350446

  邮    箱:cqb@fstqw.net

  

  附件请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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