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三十一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02 04:20:00

  各团工委,各乡镇、局、公司、学校团委,各直属团总支:

  现将团市委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十一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团的领导干部认真执行。

  共青团房山区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

  

                            关于开展第三十一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区、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市直属单位团委(团工委),各区团教工委,各驻京团工委:

  为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先进典型,在广大青年中传播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全市广大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首都全面深化改革发展作贡献,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近期开展第三十一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出生),工作生活在北京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范围、名额

  1.重点评选以下四个方面的优秀青年:

  (1)爱岗奉献,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新进取,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引领风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

  (4)服务北京,在重大工作项目和重大政治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2.评选名额:30名;

  3.在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一线和新兴领域。处级领导干部不超过获奖总数的20%。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委员会”),成员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评选表彰组织协调工作。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征选报名(3月上中旬)

  通过以下四种渠道进行人选推荐。

  1.基层提名:各区、局级单位团委在征得本级党组织同意后,提名推荐参评人选。

  2.组织征选:评选表彰委员会根据行业归口,面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教工委、市委农工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委、首都文明办等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征选参评人选。

  3.媒体推荐:面向在京主要新闻媒体征选参评人选,重点征集媒体挖掘、宣传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发挥正面导向示范作用的优秀青年。

  4.个人自荐:通过北京青年报、团市委网站等媒体和网站发布评选公告,面向社会征集参选人。自荐人在征得单位所属局级单位团委或居住地所属区团委同意后,可自荐报名。

  各区、局级单位团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拟推荐对象要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

  如果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要征求工商、审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

  (二)资格审核(3月下旬)

  1.团市委各相关战线部门负责初核并汇总本系统推荐人选材料。

  2.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团市委组织部)负责初核并汇总其他征选人选材料;负责材料复核并提出符合条件人选,汇总名单报初评委员会。

  (三)初评(4月上旬)

  在评选表彰委员会领导下,由初评委员会成员对候选名单进行初评初审,确定60名候选人进入复评。

  (四)网络评选(4月中旬)

  依托团市委官方微信,面向广大公众对60名候选人开展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期一周,投票结果将作为复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复评(4月中旬)

  召开现场评审会,由复评委员会成员对60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拟表彰人选名单。

  (六)公示(4月下旬)

  “北京青年五四奖章” 拟表彰人选名单在团市委网站、五四表彰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表彰(4月下旬)

  公示无异议后,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会签表彰决定,对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八)宣传(五四前后)

  深化五四奖章的品牌效应,切实发挥五四奖章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区、局级单位团委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全市各行各业青年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请各单位于3月15日(周三)18:00前按第三十一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所列材料报团市委各相关部门。个人自荐的,将申报材料自行报送团市委组织部。

  团市委相关部门、其他推荐单位、自荐个人均须在3月17日(周五)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

  申报表可在北京共青团网站(www.bjyouth.gov.cn)公告栏内下载。

  

  联 系 人:刘冬林

  联系电话及传真:63087332

  电子邮箱:zzb@bjyouth.net

  办公地址:民生金融中心E座711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

  

  附件:

  1.第三十一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委员会成员名单

  2.第三十一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3.第三十一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要求

  4.《第三十一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5.《第三十一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推荐评选表》

  6. 《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7.《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8.《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

 

联系我们 | 机构设置 | 通知公告 | 志愿者风采
友情链接: 中国共青团网 北京共青团网 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房山信息网 青年之声
单位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一号   联系电话:(010)89350446   电子邮箱:fstqw@bjyouth.net
版权所有:共青团北京市房山区委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京ICP备05007183号   网站建设多维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