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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2-20 04:03:00

  各团工委,各乡、镇、局、公司、学校团委,各直属团总支:

  根据团市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现就做好2016年度房山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送要求

  1.逐级统计上报:各领域基层团组织要准确掌握基层团(工)委、基层团(总)支部、团员、专兼职团干部的基本情况,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认真统计《2016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1)中要求的有关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

  基层团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团组织,含乡镇团委。

  2.认真汇总填写:乡镇、街道及以上团委要认真填写《2016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1)和《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附件2),以上两个表格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上一级团组织。

  3.系统团委要将所属各级团组织纳入本系统统计范围,其属地团组织不再统计,要从基层团支部做起,统计有关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

  4.要严格区分统计类别,特别在填写《统计(汇总)表》时,高校、中学、中职要注意区分填写,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工团支部计入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的团组织和团干部计入机关事业单位。

  5.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有关数据与2015年底团统数据相比,变化幅度超过5%,需书面说明原因。发现错统、漏统问题,应及时更正。

  6.新社会组织团组织、驻区团工委、新建乡镇直属团组织与原有团组织交叉覆盖的团员,如果原组织仍然存在,且该团员身份没有改变,则按照原组织成员进行统计。

  7.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组织重复覆盖的团员,在哪个组织经常性参加活动,其组织关系就应在哪个组织中进行采集统计。

  8.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各单位团(工)委、团总支于2017年2月20日前,将《2016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和《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原件及电子版,报团区委组宣部。

  二、相关要求

  1.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是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2.团区委将严格按照“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工作原则严格要求,团统工作结果将作为2017年度有关评选表彰名额分配及基层团组织建设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齐 欣  法 伟

  联系电话:89350082  89350242

  报送邮箱:fstqw@qq.com

  

  附件:1.2016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2.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共青团房山区委员会

  2017年2月3日

  

  

  附件1

  2016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类别

  领域

  团组织

  团员

  团干部

  基层团委数

  基层团工委数

  团总

  支数

  团支

  部数

  团员数

  2016年新

  发展团员数

  专职团干部数

  兼职团干部数

  公办学校

  高校

  

  

  

  

  

  

  

  

  中学

  

  

  

  

  

  

  

  

  中职

  

  

  

  

  

  

  

  

  民办学校

  高校

  

  

  

  

  

  

  

  

  中学

  

  

  

  

  

  

  

  

  中职

  

  

  

  

  

  

  

  

  国有企业

  

  

  

  

  

  

  

  

  非公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农    村

  

  

  

  

  

  

  

  

  城市社区

  

  

  

  

  

  

  

  

  总    数

  

  

  

  

  

  

  

  

  

  填表说明:

  基层团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团组织,含乡镇团委。

  乡镇、街道团组织、团干部数据填写至机关事业单位栏。

  驻外团工委列入流入地团组织统计。

  农村团员不含学生团员、企业团员、外出务工团员。

  企业团员含外来务工团员。

  中专学校列入中职学校类别统计。

  专职团干部是指由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的、职级待遇根据团的岗位确定、以团的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团干部。如,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团委书记,部分高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专职团干部。兼职团干部是指除专职团干部、挂职团干部以外的团干部。

  所填数据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附件2

  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度

  类别

  2016年度数据

  2015年度数据

  增减幅度(%)

  基层团委数

  

  

  

  基层团工委数

  

  

  

  团总支数

  

  

  

  团支部数

  

  

  

  团员数

  

  

  

  专职团干部数

  

  

  

  兼职团干部数

  

  

  

  备注:年度统计数据变化幅度超过5%的,请对数据变化原因加以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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