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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开展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守法懂法合格公民” 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15-07-26 04:50:00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培育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公民,团区委积极履行区未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能,于12月2日至8日在全区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守法懂法合格公民”为主题的“2014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在此期间,区未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团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团区委联合区法院共同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掀起了“2014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高潮。最高人民法院女法官协会、北京市女法官协会、团区委、区法院、区教委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上午,团区委组织我区博识打工子弟学校学生走进区法院。区法院法官带领博识打工子弟学校学生参观了少年法庭。随后,区法院与博识打工子弟学校签订了共建协议,并聘请了区法院未审庭3名法官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共建仪式结束后,区法院法官给博识学校的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的青少年法制讲座课,以此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觉抵制犯罪的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与此同时,与会领导同法院干警一同进行未成年人法制宣传,积极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不断提高法制观念。 
  下午,团区委邀请区法院法官走进北潞园学校、窦店二小开展法制讲座。在北潞园学校,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女法官协会、北京市女法官协会的各位领导向北潞园学校师生赠送了与青少年法律相关的书籍,观看了孩子们开展的模拟法庭、法制情景剧、普法讲座等多种活动。在窦店二小,区法院的法官深入浅出的为学生们讲解了法律知识,帮助他们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法律意识,为他们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奠定了基础。 
  此次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为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创造了良好的契机,使我区青少年接受法律文化熏陶的同时,实现知法、守法和预防犯罪的目的。对增强我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等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也为增强我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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